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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专项资金扶持工艺美术发展
2013.08.08
我市每年将安排财政资金200万元,专项用于传统工艺美术行业的传承、创新和发展。记者昨日从市经委获悉,目前我市已出台《福州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从4月份开始实施。
据悉,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抢救保护濒临失传的重点传统工艺美术品种与技艺,组织大师、名艺人创作优秀作品,实行艺人带徒津贴,建立传统工艺美术行业技术中心和大师工作室,征集传统工艺美术珍品精品,组织企业参加全国性的工艺美术专业展会,宣传推介传统工艺优秀作品,挖掘、整理、征集、收藏、出版传统工艺美术资料,建立档案。
在抢救保护濒临失传的重点传统工艺美术品种与技艺方面,我市将对选择漆器地底和软木画制作等艰苦岗位的新招收员工(不含定向委培生),自签订带徒协议起2年学艺期内,按月给予生活补贴。我市鼓励工艺技术人员和下岗职工创业,对其投资脱胎漆器、软木画进行创业需要的贷款资金,符合条件的提供贷款贴息扶持。
在推进传统工艺美术设计、技术和产品创新方面,我市将扶持传统工艺美术设计创新(包括造型设计、装饰设计、“如意奖”大赛活动),扶持传统工艺技术改造、技艺传承创新、产品研发(包括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扶持行业关键技术、公共技术课题的研发、产品质量管理和区域品牌建设,推进行业的转型升级和技术创新。对依法注册的传统工艺美术生产性企业,当年缴纳的增值税与上年度同比增长的地方留存部分,我市将给予一定比例补助,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在加强工艺美术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方面,我市鼓励工艺美术大师、名艺人带徒传艺,对濒临失传的脱胎漆器、软木画等工艺品种实施大师带徒传艺津贴制度。对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实行奖励。
在扶持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面,我市扶持行业技术创新、产品质量检测鉴定及实训基地等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扶持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咨询诊断、信息查询、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创业辅导等公共服务。
在实施品牌战略、提升行业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方面,我市扶持传统工艺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经贸洽谈和办展活动,工艺企业或行业协会组织参加的由市政府指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政府专业展销会,其摊位费将获得适当补贴。我市还鼓励企业到省外大中城市建立工艺品专卖店或专柜,鼓励企业运用电子商务等现代营销方式与国内外客商开展贸易往来拓展市场。
在加大力度征集收藏传统工艺美术的卓越作品及不可再造的工艺精品方面,市工艺美术研究发展中心将按年度提出具体征集计划,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鉴定评审。经评审认定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进行征集收藏,命名为福州传统工艺美术珍品、精品,并奖励有关创作人员和捐赠者。
消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